垦利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综合服务站计生服务设施配套项目医用冰箱等 政府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垦利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综合服务站计生服务设施配套 医用冰箱等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4年 5 月8 日至2014年5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8:00。
开标时间:2014年5月30日9时
招标人名称: 垦利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综合服务站
招标人地址:垦利县新兴路402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KLZCGK2014-13 #
二、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垦利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综合服务站计生服务设施配套医用冰箱等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本项目分为三个分包:
A 包:原装进口全自动血凝分析仪1台、原装进口全自动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1台、医用冰箱1台,预算资金55万元;
B 包:全自动开放式酶免分析系统1套,预算资金65万元;
C 包:500mA医用诊断X射线机1台,原装进口计算机放射成像系统1套,预算资金60万元。
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报多个分包,也可以同时成交多个分包,但不得对每个分包进行分解后响应。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医疗设备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 授权商(或代理商) ;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 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5. 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6. 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四、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郑州路水城国际东门城发会馆311室 )。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
1.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投标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
3. 所报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 如投标人为非医疗器械生产厂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
(1)如所投产品为本国产品时,必须提供所投医疗设备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或代理证明)原件;
(2)如所投产品为原装进口产品时,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中国总代理(暨所投设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中的“注册代理”单位)出具的授权证明(或代理证明)原件;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 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信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复印件二份,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垦利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开标大厅(垦利县财政局办公楼七楼702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聂 先生 电 话: 0546-8085536/13054660022
地 址: 郑州路水城国际东门城发会馆311室
监督单位:垦利县监察局、垦利县审计局、垦利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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