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中医院医用冰箱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HJ1408-CD-003
采购人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中医院
采购人地址:围场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13731402818
项目联系人:魏国强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府前路华峰中心A座303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24260606
采购数量:强脉冲光治疗仪1台、医用冰箱1台、CO2激光治疗机(点阵)1台
采购用途:医院能力建设
项目实施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内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经营范围,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的规定;
(2)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如属医疗器械的);
(3)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生产商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的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厂家授权书”(开标时提供原件);
(4)计量类应提供计量合格证书(如属计量类);
(5)若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不参加投标的,同一品牌同一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6)涉及进口设备的投标人应为该进口设备在中国大陆的授权商。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另填写供应商诚信承诺书(填写时请注意按照招标公告修改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及电话。以上资料齐全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注:
1、投标报名要求的所有证件,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投标报名将不被接受。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8月6日-2014年8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承德市双桥区府前路华峰中心A座303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领取时请携带U盘)
招标文件售价:1000人民币∕包(售出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27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4年8月27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梁洪宇
联系方式:15324260606
传真电话:0314-2079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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