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资格公告
一、采购人: 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泰安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 监督单位: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四、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测专用设备医用冰箱等采购(二)
2 、项目编号:DYCG2013-23-2
3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包,具体情况如下(详细技术参数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金额单位:万元
包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备注 |
A 包 |
超声、机械双模高通量均质器 |
台 |
1 |
23.1 |
采购进口产品 |
台 |
2 |
||||
B 包 |
超纯水系统【包括: 超纯水主机1台,预处理柱、精纯化柱、终端滤器1套,痕量元素分析专用终端精制器1套(含专用精制柱、脚踏开关各1个) 】 |
套 |
1 |
21.7 |
采购进口产品 |
微量移液器 |
个 |
5 |
采购进口产品 |
||
瓶口分液器 |
个 |
5 |
采购进口产品 |
||
旋涡混合器 |
台 |
2 |
|||
C 包 |
台式电脑 |
台 |
5 |
2.8 |
|
空调 |
台 |
2 |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1 、本项目报价人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外,还应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A 包、B包: (1)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能提供上述产品及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能够合法销售和提供上述产品相应服务的代理商;(2)若为代理商投标,拟成交后,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商出具,须同时提供国内总代理商代理证明复印件;(3)具有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4)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5)A包报价人还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6)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名称必须与报价单位名称一致)。
C 包:(1)为经工商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2)在泰安地区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且售后服务优良;(3)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4)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名称必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2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 报价申请人,请 于2013年11月 19 日至2013年11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 时,持下列相应证件到山东泰安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等及本公告第五条要求的其它资格文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逾期不候。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泰安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奈河西路106号 地 址:泰安市岱宗大街137号
联系人:范剑 联 系 人:刘梅娟 张灵芝
联系电话:0538-8335885 联系电话:0538-6269002 15966017855
电子邮箱:dylh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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