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应症
非小细胞肺癌,乳腺癌,卵巢癌,淋巴瘤,血液科,妇产科,乳腺外科,肿瘤科
2.用法用量
本品只能静脉给药。 单药治疗:推荐剂量为每周25--30 mg/m 。 联合化疗:依照所用方案选用剂量和给药时间。 一般25--30 mg/m 。药物必须溶于生理盐水,于短时间内(15--20分钟)静脉输入,然后静滴生理盐水冲洗静脉。
3.禁忌
妊娠期、哺乳期妇女及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4.注意事项
1.治疗必须在严密的血液学监测下进行,每次用药前均须检查外周血象。 2.当粒细胞减少时(<2000/mm ),应停药至血象恢复正常。 3.肝功能不全时应减少用药剂量。 4.肾功能不全时,应慎重用药。 5.治疗操作时谨防药物污染眼球,药物在一定压力下喷射入眼时可导致角膜溃疡。 6.在进行包括肝脏的放疗时,忌用本品。
5.药理作用
本品为长春碱半合成衍生物,主要通过抑制微管蛋白的聚合,使细胞分裂停止于有丝分裂中期,是一细胞周期特异性的药物。
6.贮存
遮光在2~8℃医用冰箱中保存,开启后或配制后的稀释液,在密封的玻璃瓶或输液袋内于室温下20℃可保存24小时。